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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

加拿大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加拿大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宪法,主要由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通过的宪法法案共同构成,其中包括1867年在英国议会通过的《不列颠北美法案》,1867年一1975年期间通过的系列宪法修正案,以及198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的《1982年宪法法案》。加拿大实行联邦议会制,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由总督代表女王执掌国家行政权。联邦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是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机构。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加拿大政府为内阁制,是执行机构,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其领袖任总理,领导内阁。

国家元首:加拿大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代行职权。总督由总理提名,女王任命,任期5年,总督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现任总督为约翰斯顿(David Johnston),2010年10月1日就任。2015年3月,加拿大总理办公室发布声明称,现任加拿大总督约翰斯顿已经接受了延长任期的任命,其任期将延长到2017年9月。他将以总督身份,参加2017年加拿大成立150周年的庆典活动。

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

1)参议院

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参议员由联邦总理提名,总督任命。1965年6月2日前任命的为终身制,此后任命的到75岁退休。2014年11月就任的加拿大参议长诺林(Pierre Claude Nolin于2015年4月24日因病去世,目前尚未任命新的参议长。参议院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并通过众议院提出和通过的立法法案。参议院虽有权修改这些法案,但修改后的法案必须经众议院通过。参议院也可提出议案或法案,但不能提出任何涉及财政预算问题的法案。财政法案必须由众议院提出。

2)众议院

众议院共30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不超过5年。第41届联邦众议院选举于2011年6月举行,保守党的安德鲁·希尔(Andrew Scheer)当选众议长。众议员由民选产生,每五年选举一次。各省选区的多少,即众议员的名额也是按人口比例决定的。加拿大联邦与省一级的选举基本上采取政党制度,即某一候选人代表某一政党参加选举,故众议院内明显地分成两大集团。议席占多数的多数党为执政党,该党领袖成为总理并组织政府。议席占少数的为少数党。少数党中占有席位最多的称为反对党,反对党的主要作用是监督执政党的政府。

41届联邦议会选举结果于2011年5月2日揭晓,哈拍总理领导的保守党在总计308个选区中的至少167个选区获胜,大幅领先其他政党,首次组成多数政府。

新的众议院组成后,首先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议长。议长由议员投票选出。议员当选议长后,必须放弃原党派观点而代表全体议员。议长的职责是主持众议院日常事务,维持会场秩序和保护全体议员的利益。众议院内设有各种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分别负责监督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和审议各方面的立法。联邦政府各部门,包括总理在内,对众议院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众议院及其所属各委员会有权向政府各部门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解释。众议院可以通过预算拨款等途径影响政府政策,必要时还可采取否决预算法案迫使政府下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众议院的权力要比参议院大得多。

3)立法程序

加拿大议会的一个主要职责是制订和通过各种立法来确保全体加拿大人民的利益和安全。众议院和参议院都可以提出立法,但大部分立法是由众议院提出的。任何一个法案提出后,都要经过众参两院的仔细斟酌、辩论,有时还要修正后才能通过。议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督签署后生效。

联邦法院系统:联邦法院系统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加拿大联邦法院、加拿大税务法院、加拿大上诉法院和军事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加拿大最高法院是最后上诉法院和终审法院,受理联邦和各省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此类案件必须得到联邦上诉法院和省上诉法院的同意才能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有权解释和裁决加拿大联邦和省的法律是否违宪。最高法院由1名加拿大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每年处理近120宗案件。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

联邦法院:加拿大联邦法院由审判庭和联邦上诉法院组成,一般受理财政和海事等方面的民事和刑事案件。联邦上诉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和10名其他法官组成,审判庭由1名副首席法官和13名其他法官组成。这些法官均由联邦政府任命。

税务法院:加拿大税务法院除了处理税务案件外,还处理退休金、失业保障、退伍军人津贴,以及石油和天然气方面的财务纠纷等。当事人若不服税务法院的裁决,可以诉之于加拿大联邦法院的上诉法院。加拿大税务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1名副首席法官及16名其他法官组成。这些法官均由联邦政府任命。

总理和联邦政府:联邦政府的最高首脑是总理,总理是加拿大最有实权和影响力的人物。1867年建立联邦以来,基本上由自由党和保守党轮流执政。2015年10月,自由党领袖贾斯廷·特鲁多成为加拿大新任总理。总理由民选产生,总理既是议员,又是议会内执政党的领袖。如果执政党的席位在议院内处于少数,这样的政府就称为少数党政府。少数党政府须依靠反对党议员支持来通过其施政纲领和政策法律等。如果少数党政府的一些主要政策,如预算等,在议会内通不过,这个政府就得辞职,重新举行大选,选出新政府。总理就职后的首要大事是组阁。内阁成员为政府各部门的部长或领导,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有时候,总理在其任期内可以重新组阁。枢密院为总理和总督的咨询机构,由内阁成员、省长和其他政界要人组成,是个荣誉性机构。

联邦政府主要负责外交和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国内事务,如国防安全、对外政策、人口统计、发行货币、邮政服务、移民和公民资格审定、印第安人事务以及全国的经济政策和税收等。此外,联邦政府还可组建规模巨大的国营公司(Crown Corporation)来经营全国性事业,如加拿大航空公司、加拿大铁路公司、加拿大石油公司和加拿大广播公司等。


2、主要党派

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加拿大右翼政党,由加拿大改良保守联盟党和进步保守党于2003年12月合并而成。代表银行保险业、铁路运输业、能源工业垄断资本和大农场主利益。保守党领袖是斯蒂芬·哈拍。

自由党(Liberal Party):执政党,1873年成立。代表工业垄断资本集团利益并兼顾中、小企业利益。前领袖迈克尔·伊格纳蒂夫(MichaelIgnatieff)于2011年5月辞职,临时领袖为鲍勃·雷(Bob Rae)。2013年,贾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当选自由党党魁,他是已故加拿大前总理皮埃尔·特鲁多的长子。

魁北克集团(Block Quebecois):也称魁人党,1990年成立。该集团代表魁北克人的利益,主张魁北克独立。领袖博利厄(MarioBeaulieu)。

新民主党(New Democratic Party):也称新民党,1961年由“平民合作联盟”与“加拿大劳工大会”联合而成,属社会民主党性质,代表中下劳动阶层利益,主张企业公营,标榜社会主义。领袖为托马斯·马尔凯(Thomas Mulcair)。

其他政党包括社会信用党、加拿大党、绿党和加拿大共产党等。


3、政府机构

政府结构:加拿大实行三级政府制度,即联邦政府、省/地区政府和市政府。联邦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保证并支持国家经济的运营。另外还负责国防、各省之间和各国之间的商业贸易、移民、银行和货币系统、刑法和渔业等方面的事务。联邦政府还对一些产业,如航空、船运、铁路、通讯和原子能实施监督。

省政府和地区政府的组织结构类似联邦政府的结构,并负责各自地区在教育、财产与公民权利、司法审判、医院系统、自然资源、社会保障、保健和市政机构等方面的事务。近来,联邦政府已开始将一些方案和服务方面的更大责任转交给各省。比如劳务培训以及矿业和森林开发。地方和地区政府还在其他方面,如教育、土地开发、地区商业法规以及民事及文化活动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地方及地区政府的结构在全国各地各有不同。

主要经济部门及职能:加拿大的主要经济部门及其职能如下:

1)外交贸易发展部。负责加拿大外交、国际贸易和发展援助工作。

2)工业部。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投资与创新、研发,知识产权,旅游,标准化等。分管以下部门:加拿大广播电视与电信委员会,加拿大著作权委员会,加拿大太空总署,加拿大统计局,加拿大旅游委员会,加拿大标准委员会等。

3)农业及农业食品部。是加拿大政府掌管农业生产、农场经营收人、研究、开发、检验、动植物规范等政策的部门,另外也负责农村发展。分管以下部门: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加拿大谷物委员会等。

4)中央银行。主管加拿大货币政策和发行货币。

5)自然资源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能源、矿物与金属、森林、地球科学、制图、遥测等。自然资源部的任务是确保加拿大能源、矿物和金属等自然资源的发展。自然资源部也利用在地球科学的专业知识,建立并维持一份最新的土地及资源数据库。根据《加拿大宪法》,自然资源的管理责任属于各省,不属于联邦政府。不过联邦政府管辖近海资源、自然资源贸易、统计、国际关系和边境。

6)财政部。负责财政和税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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